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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广东高考二本征集志愿院校名单和专业计划.24日开始

广东高考二本征集志愿院校名单和专业计划.24日开始

2020年广东高考二本征集志愿院校名单和专业计划.24日开始

我省二本24日开始征集志愿

23日,我省二本院校录取基本结束,大部分院校已完成招生计划。由于部分考生填报志愿不合理,该批次部分高校部分专业未能完成招生计划,个别上线考生未被录取,为使更多考生有上大学深造的机会,省招生办定于24日18:00点起对部分二本院校进行征集志愿。

征集志愿时间为7月24日18:00-7月25日18:00止,录取时间为7月26日。

第二批录取本科院校征集志愿的资格线分别为:文科类390分(其中广东理工学院、广州工商学院、广东科技学院、广东海洋大学寸金学院为390分,其他高校为405分及以上),理科类380分(其中广东理工学院、广州工商学院、广东科技学院、广东海洋大学寸金学院为380分,其他高校为395分及以上);体育类文化总分285分,术科统考180分;美术类文化总分255分,术科统考200分;音乐类文化科总分245分,术科统考185分。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少数民族班理科为380分。

这次征集志愿的招生计划有1.5万多名,其中文科6700多名,理科7000多名,体育、艺术2000多名。

7月24日18:00起,考生可通过声讯台、互联网或直接到当地市、县(区)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查询录取结果。经查实未被录取且高考成绩在省招生办公室公布的第二批本科院校录取资格线(含)以上的考生可登录志愿补报系统(广东省普通高考征集志愿系统(网址: http://www.ecogd.edu/kszj )进行征集志愿,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和高考成绩证明到所在市、县(区)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办理征集志愿手续。

该批次征集志愿院校、招生专业计划详情将于7月24日18:00时前在省教育考试院官网( http://www.eeagd.edu/portal/ )通知公告栏中公布。

省教育考试院将于7月24日18:00-25日18:00开放“广东省普通高考征集志愿系统”,考生需在规定的时间内填报征集志愿,逾时一律不再受理。符合征集志愿条件且愿意参加征集志愿的考生凭高考报名时自行设置的密码及考生号进入广东省普通高考征集志愿系统。考生在网上填报志愿并保存后,如未点击“志愿确认”,则可在填报志愿截止时间前多次上网修改自己填报的志愿。考生确定不再进行志愿修改时,必须点击“志愿确认”。未在网上确认的志愿不予承认。已在网上确认的志愿,考生不得更改。考生自行上网填报征集志愿后,须在7月26日10:00前到所在的市、县(区)招生考试机构指定报名点打印征集志愿表,办理签名手续。

7月26日组织高校进行二次录取时,以考生重新填报的征集志愿为准,考生原填报的第二批本科志愿无效。第二批本科院校资格线上有意向参加二次录取的考生,必须重新填报该批次征集志愿。

参加征集志愿的考生填报征集志愿时应认真参阅有关院校征集志愿缺额专业、计划情况及各院校对高考分数的要求,并认真阅读《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相关院校的招生要求。考生填报征集志愿时须分类别进行填报,艺术、体育类考生不得兼报文理类专业。参加第二批本科艺术、体育院校征集志愿的考生可填报3个志愿;参加少数民族班征集志愿的考生可填1个院校志愿;第二批本科普通类文理科征集志愿实行平行志愿,考生可填报一个志愿组七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可填报六个专业和一个服从专业志愿,投档时,省招生办将根据考生网上确认的志愿信息进行投档。

据了解,该批次公办院校基本满档,参加征集志愿院校大多为独立学院和民办院校,从未被录取的考生情况看,与公办高校相比,独立学院和民办学校较高的学习成本,使经济欠发达地区或家庭经济较为困难的考生报考这些院校的热情有所“减弱”。对此,省教育考试院负责人表示,国家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目前在高等学校建立的助学制度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俭学、学费减免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的资助政策体系。其中,解决学费、住宿问题,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以国家励志奖学金等为辅;解决生活费问题,以国家助学金为主,以勤工俭学等为辅。此外,国家还积极引导和鼓励社会团体、企业和个人面向高校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共同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并完成学业。特别需要指出的是,不管是公办高校还是民办高校,所有学生资助政策都是一视同仁的。新生报到时,高校都开通“绿色”通道,帮助新生注册入学,帮助学生完成学业,不会因学费问题拒绝学生入学。希望符合参加二本征集志愿条件的考生,踊跃报考,积极争取国家有关资助,不要因为家庭经济问题而放弃最后一次报考本科层次院校的机会。

广东二本未招满的大学名单,征集志愿时间确定7月24日18:00-7月25日18:00

不管公办还是民办本科都有征集志愿。

征集志愿是指对于第一批至第四批第一志愿录不满额的院校,在每批次第一志愿录取完成后,由省教育考试院向社会公布院校招生缺额的计划。考生可根据缺额计划在当地招生办填报“征集志愿”,这样使得第一志愿录取时落选的考生有第二次重新填报志愿的机会。

广东近三年征集志愿学校名单

广东二本未招满的大学名单,征集志愿时间确定7月24日18:00-7月25日18:00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各有关高等学校:

第二批本科(含文科类、理科类、体育类、艺术类)院校招生录取工作进展顺利,该批次大部分院校已完成招生计划。但由于部分考生志愿填报不均衡,该批次文科类、理科类、体育类、美术类(统考)和音乐类(统考)部分高校(专业)未能完成招生计划,尚有少部分已达到第二批本科院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未被录取。根据《关于做好广东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粤招〔2016〕9号)和《关于做好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网上录取工作的通知》(粤招〔2016〕17号)精神,为使更多考生有上大学深造的机会,省招生办公室将对资格线上且未被录取的考生进行征集志愿。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志愿和录取时间

该批次院校征集志愿时间为7月24日18:00-7月25日18:00(7月25日18:00截止),录取时间为7月26日。

二、征集志愿条件

这次征集志愿各科类的资格线:第二批本科院校文科类为390分(其中广东理工学院、广州工商学院、广东科技学院、广东海洋大学寸金学院为390分,其他高校为405分及以上,含政策性加分,下同),理科类为380分(其中广东理工学院、广州工商学院、广东科技学院、广东海洋大学寸金学院为380分,其他高校为395分及以上);体育类文化总分285分,术科统考180分;美术类文化总分255分,术科统考200分;音乐类文化科总分245分,术科统考185分。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少数民族班理科为380分。

该批次征集志愿院校、专业计划详细情况及资格线等要求详见附件4。

三、征集志愿程序

1.7月24日18:00起,考生可通过电信声讯台、互联网或直接到当地市、县(区)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查询录取结果。

2.经查实未被录取且高考成绩在省招生办公室公布的该批次院校征集志愿资格线(含)以上的考生有资格登录“广东省普通高考志愿征集系统”填报志愿。

3.征集志愿采用考生自行上网填报或到市、县(区)招生考试机构指定报名点集中填报两种方式。具体填报方法由各市、县(区)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省教育考试院于7月24日18:00-7月25日18:00开放“广东省普通高考征集志愿系统”(www.aiyangedu),考生需在规定的时间内填报志愿,逾时一律不再受理。

4.通过市、县(区)招生考试机构征集志愿的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和高考成绩单到所在市、县(区)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办理填报征集志愿手续。

5.自行上网填报征集志愿的考生,凭高考报名时自行设置的密码及考生号进入广东省普通高考征集志愿系统。考生自行上网填报征集志愿并确认后,须在7月26日10:00前到所在的市、县(区)招生考试机构指定报名点打印征集志愿表,并签名。

四、注意事项

1.7月26日组织高校录取时,以考生网上填报确认的征集志愿信息为投档依据。有意向参加征集志愿的考生,必须按时在网上填报公布尚未完成招生计划的第二批本科院校的志愿。

2.已经被高校录取的考生,不得申请填报征集志愿。

3.参加征集志愿的考生,分类别进行填报,艺术类、体育类考生不得兼报普通类专业,即:美术类、音乐类考生只可单报美术类、音乐类院校专业或单报普通类院校普通专业,体育类考生只可单报体育类院校专业或单报普通类院校普通专业。

4.文科类、理科类考生征集志愿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文科类、理科类参加该批次院校征集志愿的考生,每人可填报一个院校志愿组A、B、C、D、E、F、G七所院校志愿,每个院校最多可填报6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志愿。报考艺术类和体育类院校(专业)征集志愿的考生,每人可填报3所院校志愿(非平行志愿),每个院校最多可填报6个专业志愿和一个专业服从志愿。参加少数民族班征集志愿的考生可填一个院校志愿。

5.征集志愿时,考生预先填好《广东省普通高校招生征集志愿表》(见附件1),该表由各市招生考试机构提供,考生也可在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上下载。

6.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广东省普通高考征集志愿系统”,依照事先填好的《广东省普通高校招生征集志愿表》录入院校代码与专业代码。

7.考生提交已填报的志愿后,网上征集志愿系统将进行数据逻辑校验,如果出现红色的警告字符,请考生仔细核对院校代码与专业代码后进行修改,直至正确为止。

8.考生在网上填报志愿并保存后,如未点击“志愿确认”,则可在填报志愿截止时间前多次上网修改自己填报的志愿。考生确定不再进行志愿修改时,必须点击“志愿确认”。未在网上确认的志愿无效。已在网上确认的志愿,考生不得更改。投档时,以考生网上确认的征集志愿数据为准。当所有考生都完成了“志愿确认”,报名点方能在网上进行志愿表的打印。各报名点应在填报志愿截止前督促考生提早完成志愿的确认,且必须让考生本人在“广东省普通高校招生征集志愿表”(考生网上确认后打印的志愿表)上签名。

9.各市在网上填报志愿时间截止后,由各中学(报名点)统一打印考生志愿表给考生签名,考生签名的志愿表存入考生档案。

10.考生要对自己填报志愿的准确性负责。考生网上填报志愿信息一经确认,任何人不得更改。

11.各市、县(区)招生考试机构为保证考生志愿信息及时准确地录入,不得通过代理服务器上网。

12.各级考试机构在征集志愿过程中,若出现问题请及时与省教育考试院联系。

高招处值班电话:020-38627942(文理),38627866(传真)

38746823(艺术、体育),38627842(传真)

信息处值班电话:020-38627927,38627931(传真)

五、征集志愿投档办法

(一)平行志愿投档办法

第二批本科文科类、理科类征集志愿录取时不再进行预投档,但实行两次投档、录取,即:

1.第一次投档在征集志愿资格线上,根据平行志愿投档原则,按考生分数排位从高到低依次检索,以1:

1、投档比例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

2.第二次投档,在第一次投出考生审录结束进行。第二次投档时,按院校缺额专业情况,在征集志愿资格线上,根据平行志愿投档原则,按考生征集志愿以1:1投档比例对院校缺额专业进行投档(含服从专业),对个别缺额较大的学校可适当提高投档比例。

征集志愿投档时,如院校投档线低于原公布最低录取分数线,则该投档线为该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二)体育、艺术类投档办法

按1:

1、的投档比例,以考生征集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提供考生征集志愿1-3志愿电子档案由高校择优录取。投档时,先在各类别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先按考生术科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投招生计划数的60%的考生电子档案;然后按文化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投招生计划数的40%的考生电子档案。若投档后仍未完成计划的,视院校生源情况,在征集志愿各类别资格线上,按上述投档原则投征集志愿的1-3志愿档案并一次性提供档案给高校择优录取,投档线为该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三)少数民族班投档办法

按1:

1、的投档比例,在征集志愿资格线上,按考生征集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提供考生征集志愿电子档案由高校择优录取。

普通高考考生征集志愿工作涉及到广大考生的切身利益,各市、县(区)招生考试机构要认真负责、高度重视,并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确保考生征集志愿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

1.广东省普通高校招生征集志愿表

 2.广东省普通高校招生第二批本科院校征集志愿在库考生分数段统计表

 3.广东省普通高校招生第二批本科(体育类、艺术类)院校征集志愿在库考生分数段统计表

 4.广东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第二批本科院校(含普通类、少数民族班、体育类、美术类和音乐类)征集志愿招生计划表(分类下发)

广东近三年征集志愿学校名单: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广东培正学院、广西中医药大学赛恩斯新医药学院、广州航海学院、广州商学院、岭南师范学院、广东警官学院等。

部分学校介绍:

1、广东技术师范大学

学校前身为广东民族学院,创办于1957年,1998年更名为广东职业技术师范学院。2002年更名为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原广东省机械学校并入学校。2005年,原广东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和广东省财贸管理干部学院并入学校;

2018年,更名为广东技术师范大学。

2、广东培正学院

广东培正学院(Guang Dong Peizheng College),位于广东省广州市,是经教育部设立的全日制民办普通本科高校,是广东省首批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示范学校,全国非营利性民办高校联盟成员高校。

3、广州航海学院

广州航海学院(Guangzhou Maritime University)是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公办普通本科院校,是华南地区独立建制的海事本科院校,广东省“冲补强”计划“强特色”建设高校、广东省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

4、广州商学院

广州商学院(Guangzhou College of Commerce),位于广东省广州市中新广州知识城,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一所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为广东省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依托单位、广东省民办高校首批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单位。

5、岭南师范学院

岭南师范学院(Lingnan Normal University),简称“岭南师院”,位于广东省湛江市,是一所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院校,是广东省新增硕士学位授权立项建设单位、广东首批普通本科转型试点高校、省市共建高校、数据中国“百校工程”建设院校、广东省特殊教育教师发展联盟理事长单位、首批民政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训基地。

-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广东培正学院;-广州航海学院;-广州商学院;-岭南师范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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