碰到高速公路过路费抵扣的业务处理时,一般通过管理费用等会计科目进行核算,具体的会计分录该怎么写?
高速公路过路费抵扣的会计分录
借:管理费用——车辆费用——过路停车费
应交税费——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库存现金等
什么是库存现金?
库存现金是指存放于企业财会部门、由出纳人员经管的货币。库存现金是企业流动性最强的资产,企业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现金管理制度,正确进行现金收支的核算,监督现金使用的合法性与合理性。
库存现金的总分类核算是通过设置“库存现金”账户进行的。“库存现金”账户是资产类账户,借方反映库存现金的收入,贷方反映库现金的支出,余额在借方,表示库存现金的余额。
什么是应交税费?
应交税费是指企业根据在一定时期内取得的营业收入、实现的利润等,按照现行税法规定,采用一定的计税方法计提的应交纳的各种税费。应交税费包括企业依法交纳的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税、教育费附加等税费,以及在上缴国家之前,由企业代收代缴的个人所得税等。
企业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履行纳税义务,对其经营所得依法缴纳的各种税费。企业应通过“应交税费”科目,总括反映各种税费的缴纳情况,并按照应交税费项目进行明细核算。该科目的贷方登记应交纳的各种税费,借方登记已交纳的各种税费,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尚未交纳的税费;期末如为借方余额反映多交或尚未抵扣的税费。
过路费发票抵扣进项税怎么做会计分录
借:管理费用
借:应交税费--增值税---进项税
贷:现金
财税〔2017〕90号:七、自2018年1月1日起,纳税人支付的道路、桥、闸通行费,按照以下规定抵扣进项税额:
(一)纳税人支付的道路通行费,按照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抵扣进项税额。
2018年1月1日至6月30日,纳税人支付的高速公路通行费,如暂未能取得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可凭取得的通行费发票(不含财政票据,下同)上注明的收费金额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可抵扣的进项税额:
高速公路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高速公路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3%)×3%
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纳税人支付的一级、二级公路通行费,如暂未能取得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可凭取得的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收费金额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可抵扣进项税额:
一级、二级公路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一级、二级公路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5%)×5%
(二)纳税人支付的桥、闸通行费,暂凭取得的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收费金额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可抵扣的进项税额:
桥、闸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桥、闸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5%)×5%
报高速公路费的分录
分录如下:
根据税务机关规定,企业支付的高速公路通行费可以计算抵扣进项税,高速公路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高速公路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3%)×3%,会计分录如下:
借:管理费用—车辆费用—过路停车费,
借:应交税费—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